旅行的過程美好而又充滿意外風險,為了讓旅途更加順利,不少人決定讓保險作為整個旅途的“安全網”。但很多人對于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險搞不清楚,為了幫助大家構建起更為全面的保障,文章將從多個角度為大家介紹這兩個保險的不同:
一、法律屬性不同
旅行社責任險,是旅行社為自己投保的保險,其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都是旅行社。當由于旅行社的疏忽或過失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保險公司根據條款承擔對游客的經濟賠償責任。
旅游意外險,則是旅游者個人自愿購買的保險,真正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都是游客自己。只要發生了符合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無論是由于旅行社的責任還是個人原因,都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二、保障范圍不同
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障涉獵范圍廣,能夠多角度的保護旅行社的利益。它不僅包括旅行社責任引起的游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還包括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的賠償,如將受害者的親屬送飯的費用以及同行程其他游客行程延遲導致的額外費用等。此外,它也賠付事故發生導致的訴訟費用和必要的施救費用等,能夠大大降低旅行社的經濟負擔。
旅游意外險的保障內容聚焦到“意外”和“旅游者”,它主要針對旅游者因意外事故導致的傷害、殘疾或死亡提供保障,以及相關的醫療費用等,其保障范圍通常包括意外傷害醫療費用、殘疾或身故保險金、行李及證件損失以及旅行延誤及取消等。
案例對比:
游客A參加漂流項目時因救生衣質量問題溺亡:若旅行社未檢查設備,屬于責任險范疇;若游客自行脫下救生衣,則責任險免賠,需依賴旅游意外險賠付。但不少意外西安對于這些高風險運動設置免賠,旅游意外險可能拒賠。
游客B在酒店滑倒骨折:若酒店地毯破損未設置警示牌,旅行社需擔責;若因游客奔跑導致,則屬個人意外。
三、受益人不同
旅行社責任險的賠償金直接支付給旅行社,讓其用于補償因責任事故產生的經濟損失。
旅游意外險的賠付金則直接支付給游客或其法定繼承人。如,某游客在東南亞遭遇車禍身故,其家屬可憑保險合同獲得50萬元身故賠償,與旅行社責任無關。
四、法律強制性不同
旅行社責任險是法定強制險,旅行社必須按年投保。保費根據旅行社規模、業務風險等因素浮動。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旅行社,應當投保旅行社責任險,這是國家強制旅行社購買的保險。若旅行社未投保,將面臨停業整頓、罰款等處罰。
旅游意外險遵循自愿購買的原則,游客可根據行程風險自主選擇。無論是跟團游還是自由行,游客都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是否購買,保費也由游客自行承擔。市面上的旅游意外險價格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保障期限可靈活選擇(如1天、7天、30天)。部分旅行社可能會在報名時推薦購買旅游意外險,但不得強制捆綁銷售也不能強制為游客購買。游客若認為自身風險較低(如短途周邊游),可選擇不買旅游意外險。
看到這里相信大家對于旅行社責任險和旅游意外險有了較為清晰地認知。總之,旅行社責任險是旅行社的責任,旅游意外險是個人意外風險的保障,兩者不能互相替代。大家在購買保險時,需要確切地考慮目的地風險情況,確定自己是否需要購買意外險,千萬不能因為有了旅行社責任險就不考慮旅游意外險。明確二者的區別和作用,有助于大家為自己選擇合適的產品,從而為旅途搭建起全面的風險保障,更安心地享受沿途地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