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車主王女士因臨時有事,無法親自駕車親戚回家,便將車交給了朋友張先生,委托其代勞。誰承想,張先生將人送至目的地后,忘拉手剎,導致車輛順著斜坡滑了下來,張先生情急之下便想自己把車頂住,不料卻被車輛下沖的慣性拉倒在地,造成腳踝骨折。
得知事情后的車主王女士想著自己買了“三者險”,而臨時幫忙的張先生又是除保險公司和車主自己以外的“別人”,剛好可以理賠,便撥通了車險的理賠電話。但最終,保險公司告知張先生不屬于“第三者”無法賠付,而了解了其中關鍵的王女士也才恍然大悟。
何為“三者險”?全稱: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的范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負責賠償。
“第三者”指誰?
“第三者”的定義: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即承保車險的保險公司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第一、二者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直接損失的受害人才算第三方,也叫第三者。
讓小保來做個總結:
“三者險”承擔賠償責任的對象為第三者,比如:行車途中撞到的他人,或撞到的別人家的豪車、房子、公共設施等,是不包括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本車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的。
除此之外還需要注意,被保險人及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家庭成員所有、承租、使用、管理、運輸或代管的財產損失,以及本車上財產的損失,也不屬于“第三者”,也是無法通過“三者險”理賠的。
發生事故該如何理賠呢?
得看責任劃分情況,就需要交警先做責任認定:
如事故責任清晰無爭議,對方全責,那將由全責方報保險并負責賠付。
如雙方都有責任,則雙方都需要報保險,由雙方的保險公司按責任比例進行賠付。
其實在車險中哪些能賠哪些不能賠,在條款中都有明確規定。
所以投保完后多看看條款,能避免一些常識性錯誤。
也希望小保的科普能對您有所幫助~
本文來源:太平洋產險湖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