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在現如今這個社會中,無疑為人們提供了非常好的生活保障。那我們就來看一下失業險怎么領取
1、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
首要的條件就是必須已經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并且是非自愿的前提下,辭職或者是合同到期但不續約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其次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本人和公司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到一年,非自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時需要帶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書,身份證原件,失業人員登記備案表。上述條件具備后,帶上材料去往當地社保局做登記。在工作人員所說的還款時間內,到指定銀行領取,切記不要超時。
2、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42元。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9元。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6元。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23元。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51元。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842元發放。
職工參加了失業保險,就可在喪失生活來源時,最長領到兩年的失業保險金,失業職工如果患嚴重傷病或不幸死亡,還可獲得醫療補助金或撫恤費、救濟費;工傷保險可使職工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后獲得醫藥費、住院費、傷殘補償金等;醫療保險可使患病職工在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收入減少之時,避免更大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