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簡介
李某車輛發生事故后,向某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期間,他在維修廠遇到自稱“能加急理賠”的“理賠黃牛”劉某。劉某承諾,支付一筆手續費即可通過“特殊渠道”加快理賠款到賬、并提高賠付金額。
李某信以為真,將身份證、銀行卡、保險材料及短信驗證碼都提供給劉某。不料,理賠款到賬后迅速被轉走,劉某失聯,李某不僅沒拿到理賠款,還面臨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二、案例評析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條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行為定性
劉某的行為既侵害李某財產權(理賠款被侵占),又侵害其個人信息權益(敏感信息泄露),同時還擾亂保險理賠正常秩序,此類“黃牛”騙局往往導致消費者面臨財產與信息的雙重受損。
三、案例啟示
1.不信“加急”噱頭:保險理賠有固定流程,無“特殊渠道”,勿信“黃牛”“快速到賬”“提高賠付”的虛假承諾。
2.嚴守個人信息:身份證、銀行卡、短信驗證碼不隨意給陌生人,理賠需通過某保險公司官方渠道操作。
3.遇騙及時止損:發現可疑“黃牛”可向行業協會反映;若被騙,需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一、案例簡介
李某車輛發生事故后,向某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期間,他在維修廠遇到自稱“能加急理賠”的“理賠黃牛”劉某。劉某承諾,支付一筆手續費即可通過“特殊渠道”加快理賠款到賬、并提高賠付金額。
李某信以為真,將身份證、銀行卡、保險材料及短信驗證碼都提供給劉某。不料,理賠款到賬后迅速被轉走,劉某失聯,李某不僅沒拿到理賠款,還面臨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二、案例評析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條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
行為定性
劉某的行為既侵害李某財產權(理賠款被侵占),又侵害其個人信息權益(敏感信息泄露),同時還擾亂保險理賠正常秩序,此類“黃牛”騙局往往導致消費者面臨財產與信息的雙重受損。
三、案例啟示
1.不信“加急”噱頭:保險理賠有固定流程,無“特殊渠道”,勿信“黃牛”“快速到賬”“提高賠付”的虛假承諾。
2.嚴守個人信息:身份證、銀行卡、短信驗證碼不隨意給陌生人,理賠需通過某保險公司官方渠道操作。
3.遇騙及時止損:發現可疑“黃牛”可向行業協會反映;若被騙,需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