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穩定幣”為代表的各類數字貨幣及相關概念受到市場關注,一些不法機構與個人,假借“金融創新”“區塊鏈技術”“數字經濟”“數字資產”等噱頭,利用社會公眾對新型金融概念認知尚不深入的特點,通過發行或炒作所謂“虛擬貨幣”“數字資產”“穩定幣投資項目”等方式,承諾高額回報,誘導公眾投入資金參與交易炒作。
根據風險提示,此類活動具有顯著的非法集資風險特征:一是資質缺失。這些機構或個人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批準或備案,不具備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銷售理財產品或發行證券的合法資質。二是概念包裝。利用“穩定幣”“去中心化金融”“Web3.0”等新興、復雜概念進行包裝和炒作,故意制造信息不對稱,迷惑投資者。三是虛假承諾。利用公眾追求高收益的心理,普遍存在夸大宣傳、虛假承諾,如“穩賺不賠”“高額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四是資金池運作。其運作模式往往依賴于吸收新投資者的資金來維持運轉或支付前期投資者收益,一旦資金鏈斷裂或項目方跑路,投資者將面臨本金無法收回的巨大風險。五是風險外溢。此類活動極易演變為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來源自中國銀行保險報網(http://www.cbimc.cn/content/2025-07/14/content_551282.html)
近期,以“穩定幣”為代表的各類數字貨幣及相關概念受到市場關注,一些不法機構與個人,假借“金融創新”“區塊鏈技術”“數字經濟”“數字資產”等噱頭,利用社會公眾對新型金融概念認知尚不深入的特點,通過發行或炒作所謂“虛擬貨幣”“數字資產”“穩定幣投資項目”等方式,承諾高額回報,誘導公眾投入資金參與交易炒作。
根據風險提示,此類活動具有顯著的非法集資風險特征:一是資質缺失。這些機構或個人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批準或備案,不具備面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銷售理財產品或發行證券的合法資質。二是概念包裝。利用“穩定幣”“去中心化金融”“Web3.0”等新興、復雜概念進行包裝和炒作,故意制造信息不對稱,迷惑投資者。三是虛假承諾。利用公眾追求高收益的心理,普遍存在夸大宣傳、虛假承諾,如“穩賺不賠”“高額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四是資金池運作。其運作模式往往依賴于吸收新投資者的資金來維持運轉或支付前期投資者收益,一旦資金鏈斷裂或項目方跑路,投資者將面臨本金無法收回的巨大風險。五是風險外溢。此類活動極易演變為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