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醫保年限可以累積嗎?如果中斷是不是意味著以前繳納的年限都不算數了呢?對于這些問題,許多醫保參保人員都不是很清楚。深圳市醫保年限究竟可不可以累積?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深圳市醫保年限可不可以累計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醫保年限不累積:
和養老保險不同,醫療保險一旦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就失去了醫保待遇資格。因此醫保年限是不累積的。參保人在職期間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可累計計算;中斷繳費的次月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3個月內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繳費年限計入個人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可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的,醫療費用從再次繳費之月的第13個月后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從繳費次月開始享受待遇。
醫保中斷后可以補交嗎:
用人單位和參保人未按規定繳交醫療保險費的,不予補交。深圳市戶籍參保人因工作變動,無用人單位為其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由本人繼續繳納。連續參加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參保人,因工作變動,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后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年限可合并計算。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參保年限。
據深圳市公布新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對連續參加深圳市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參保人,因工作變動,在1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后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年限可合并計算,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參保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