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武漢市居民醫保的手續要怎樣辦理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自行確定一張用于繳費的銀行卡,并預存不低于應繳費額的金額,在征收期內,由地稅部門指定的金融機構一次性足額劃扣應繳的居民醫保費。
何時領取《武漢市社會保障卡》?
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完成參保登記手續60日后,其他參保居民完成參保登記繳費手續60日后,憑戶口簿、身份證和《武漢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信息單》,到參保登記地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卡。
重度殘疾人及低保對象如何續保?
重度殘疾人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后無特殊情況,低保對象辦理參保手續后低保身份未發生變化期間,可連續按年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如居民低保身份發生變化,則應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進行年審,并重新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停保?
因就業參加職工醫保、參軍、戶籍遷移、出國定居、死亡等情況,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參保登記地辦理停保手續。如上述情形發生在待遇享受期內,不辦理退費手續;如發生在繳費之后,待遇享受期之前,到參保登記地辦理停保手續后,可再到轄區社保處辦理個人繳費部分的退費手續。
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的繳費年限能累計計算嗎?
不能。
參保居民使用屬醫保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乙類藥品,個人支付比例是多少?
參保居民在門診治療重癥疾病和住院時,使用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和藥品目錄范圍內乙類藥品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自付10%,余額再按《試行辦法》規定的支付比例辦理。
體內置放材料、置換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醫保基金支付35%。
轉往外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何結算?
參保居民經批準轉往外地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個人墊支,并先由個人自付10%,余額再按規定予以報銷。
參保居民如何轉院?
在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轉院治療的,由轉出醫療機構核準;轉入轉診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外醫療機構的,須經三級綜合醫療機構或專科定點醫療機構提出轉院意見,報市醫療保險中心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