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后還未找到工作的人,因為沒有固定收入,生活質量也就無從保證。對于這類人群,弄清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辦法非常重要。我國各地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條件各有不同。以下就向各位介紹一下浙江省失業保險金的申領發放辦法與方法。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浙江省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方法是怎樣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浙江本地城鎮居民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浙江省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對于本地居住的擁有城鎮戶籍的人員來說,他們所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必須由他們原來所在的單位和本人依照法律程序終止勞動合同后,在正式解除勞動關系之后的兩個月以內去社保局辦理失業登記。根據浙江市對失業人員條件的要求,失業人員可以參與職業培訓,并準備投入下一輪再就業中。每一位失業者都應該積極為自己今后的生活想辦法,需要展開積極的求職活動。每個月的10號11號要到本人戶口所在鄉鎮或者街道的社保站按流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當這份手續到手后,大約在22號左右就能領取到屬于自己的失業保險金了。如果失業人員沒有合理的理由,連續兩個月都不按規定去參加就業培訓,他也就失去了領取失業保障金的資格。
浙江外來打工人員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方法:
對于來自其它城鎮的外地打工人員而言,浙江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方法是這樣規定的,如果選擇在戶籍所在的地方去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也和在本地領取的情況一樣,必須是和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后,才能夠辦理。然后要在兩個月之內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到暫住地附近的就業服務中心,提交好材料后辦理失業保險基金轉移的相關手續。這樣由經辦機構處理,他們會將失業人員本該享有的失業保險金,連同失業保險關系同時轉移到本人的戶籍所在地。
當然不屬于本地的失業人員如果想要在杭州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他們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和以上也差不多,只是要遵守的條例不同而已。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超過兩個月沒有確認手續的話,就會被看成是重新就業了,也就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浙江省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方法是怎樣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