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煙臺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時間有什么規定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享受醫保待遇規定起止時間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年度一次性繳納。自起,將城鎮居民參保繳費起止時間調整為自然年度。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30日為城鎮居民集中繳費期。考慮在校大學生實際情況,大學生的繳費和醫療保險待遇起止時間以學年為準,調整為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籌集標準
煙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籌集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兩部分組成。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為: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24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殘疾人員及“三無人員”個人不繳費。
城居醫保可支付醫療待遇有哪些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主要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大病病種及統籌慢性病病種患者門診醫療費用、未成年居民意外傷害門診醫療費用和住院分娩補助。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住院費用、統籌病種門診費用、未成年居民意外傷害門診費用和住院分娩補助的最高支付限額為14萬元。
報銷比例及結算流程
住院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住院起付標準:一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700元。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城鎮居民因病每次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至最高支付限額內,根據醫院等級按下列標準支付:一級醫院支付85%,二級醫院支付70%,三級醫院支付58%。
入院登記:參保患者持醫保證、入院通知單等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處辦理醫保登記手續。住院處對參保患者的身份進行核對后,聯網確認參保患者的參保信息,收取適當的住院押金。市內非參保地就醫的患者,應先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因各種原因未在入院三天內辦理醫保登記的參保患者,應至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領取《補登證明》,按規定填寫后,持《補登證明》、醫保證到住院處辦理醫保登記。
出院結算:參保患者辦理出院需攜帶出院通知單、押金單和有關身份證明,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處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