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河南焦作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河南焦作對在校學生以及18周歲以下兒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做出相關調整。所繳費用范圍由原來20元調整為40元。下面詳細為大家介紹河南焦作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河南焦作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1.在校學生和其他18周歲以下城鎮居民繳費標準:每人每年360元,個人繳納40元,各級財政補助320元;
2.18周歲及以上城鎮居民繳費標準:每人每年460元,個人繳納140元,各級財政補助320元。
3.低收入家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60元,各級財政補助400元。
4.持有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家庭成員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員(一、二級),其居民醫保費按前款相應標準由財政全額負擔。
河南焦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一個繳費年度內發生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設起付線,按55%比例報銷,累計報銷額度為300元。
2.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個人支付;
3.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醫保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負擔。
4.凡符合門診規定病種疾病的,在門診治療規定病種疾病(重癥慢性病)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按70%的比例報銷。
5.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部分由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承擔,報銷比例不低于80%,自2018年1月1日之后,一個年度內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報銷額度上不封頂。
河南焦作醫療保險參保條件
1.具有焦作市城鎮戶籍,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鎮居民,包括中小學階段在校學生(含職業高中、技校、幼兒園、大中專院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
2.轉為本市城鎮戶籍的被征地農民和在市區或各縣市城區學校就讀的農村戶籍在校學生;
3.未獲得焦作市城鎮戶籍,但在焦作市城鎮長期居住的流動人員。
河南焦作醫療保險申請材料
1.城鎮非從業居民包括學齡前兒童,以家庭為單位,持戶口簿、二代身份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申報登記。
2.新參保的城鎮居民須提供下列材料:
①戶口簿、二代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戶籍為集體戶口的居民持集體戶口復印件和二代身份證;
②屬于低保或重度殘疾的,提供相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屬于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提供60周歲低收入家庭認定表;
③城鎮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參保,不屬于參保對象的,提供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手冊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證明。續費居民攜帶戶口簿和二代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