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1、如何參保繳費
職工參保由用人單位到市醫保中心按規定辦理參保手續,職工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的繳費率為上年度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8%;職工個人繳費率為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
2、個人賬戶標準
職工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額記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費用按不同比例計入個人賬戶,45歲以下的職工按本人繳納工資的1%劃入;45歲以上(含45歲)職工按本人繳納工資的2%劃入;退休人員按本人上年基本養老或退休費的4.5%劃入。
3、“起付標準”和“最高自付限額”
起付標準按不同類別定點醫療機構劃分,一類(區級)300元;二類(市級)600元;三類(省級)900元;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起付標準降低50%。在一、二、三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在職人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95%、90%、85%;對于退休人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97%、95%、93%。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年度累計為6萬元。
4、門診規定病種的范圍及辦理手續
1.惡性腫瘤;2.慢性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3.異體器官移植;4.急性腦血管病后遺癥;5.伴嚴重并發癥的糖尿病;6.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償期);7.心肌梗塞型冠心病;8.高血壓病Ⅲ期;9.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10.類風濕性關節炎;11.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級);12.結核病;13.精神分裂癥;14.再生障礙性貧血;15.系統性紅斑狼瘡;16.帕金森氏病;17.肺間質纖維化;18.慢性肺源性心臟病;19.甲狀腺功能亢進;20.強直性脊柱炎;21.丙肝;22.血友病。對患有多種慢性病的患者,可同時申報兩個門診規定病種。
參保人員任選一家一類(一類門診定點醫院除外)或二類定點醫院作為本人門診規定病種診療定點醫院,攜帶社會保障卡在該定點醫院醫保辦填寫《門診規定病種申請表》一式兩份,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變3張,提供近期在二類及以上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病歷、相關檢查材料。體檢并經專家鑒定合格后發放《門診規定病種就醫證》。
5、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的規定
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人員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為男職工累計25年、女職工累計20年。且實際最低繳費年限為5年,辦理退休時,達不到實際最低繳費年限的,應一次性補齊所差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6、個體勞動者人員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個體勞動者人員初次參加醫療保險應持身份件原件、復印件,一寸近期彩照1張,養老保險繳費單原件、復印件或查詢單,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填寫參保申請,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銀行繳納年度醫療保險費(或與銀行簽訂代繳代扣協議)。按鄭州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6%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3個月后享受個體勞動者醫保待遇(不建個人賬戶,住院待遇與職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