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醫療保險轉移的相關問題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1、醫療保險可以轉移嗎?
答:可以的。
2、轉出后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如何辦理?
答:參加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轉出時:
在市醫保局及各分局經辦窗口接收轉入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郵寄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15個工作日后完成以下手續:
①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參保憑證,參保憑證一式三聯。
②生成《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
③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第三聯及《信息表》郵寄到新就業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3、城鎮職工轉出至沈陽市統籌外,無接收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手續如何辦理?
答:①參保人員到市醫保局及各分局經辦窗口填寫《申請表》,提供身份證、轉移關系等相關手續,辦理停保。
②有個人帳戶的經辦窗口辦理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
③經辦窗口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參保憑證,參保憑證一式三聯,將第一聯、第三聯給參保人員。
④經辦窗口生成《信息表》給參保人員。
4、將參加沈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手續如何辦理?
答:①辦理單位參保手續。
②由本人或用人單位到市醫保局經辦窗口,填寫《申請表》,并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及醫療保險卡。
③市醫保局受理申請后,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聯系函》,一式兩聯,一聯留存,一聯郵寄到轉出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④市醫保局在收到轉出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郵寄來的參保憑證、《信息表》和應劃撥個人賬戶余額后,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手續。
5、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我市需要攜帶什么手續?
答:①本人或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醫療保險卡。
6、如果想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沈陽市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①參保職工已辦理停保。
②參保職工辦理轉出時無欠費。
7、原參保地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結余,結余部分是否可以轉入沈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
答:可以。城鎮職工參保人員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結余的,可以辦理資金劃轉手續,轉移的個人賬戶余額計入我市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中。
8、沈陽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結余,結余部分是否可以轉入到新就業地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
答:可以。城鎮職工參保人員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結余的,可以辦理資金劃轉手續或辦理賬戶返還手續。轉移的個人賬戶余額計入新就業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中,辦理賬戶返還手續的可在沈陽市醫保局及各醫保分局辦理相關手續后,次月20-25日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