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惠及10億余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保監會昨日召開工作會,首次對大病保險工作進行明確。
根據保監會網站發布的新聞稿,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會議上提出,保險業要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開展大病保險。保險公司開展大病保險要合理設定利潤上限,并建立風險調節基金等方式對盈虧情況進行調劑,超出的利潤進入基金池,用于提高保障水平或滾存到下年度。
對于保監會上述精神,業內人士根據目前部分試點地區的情況分析,在大病保險合同中將會有“保本微利”的約定,如果項目盈利,要返還給政府作為下一年大病保險的風險儲備金,但相應的,如果發生虧損,政府將參與解決減虧。
據了解,按照政府的定價,商業保險參與大病保險項目的收益率一般控制在3%-5%的水平。
此外,大病保險要引入市場機制,通過競爭降低承辦費用和管理成本。保監會將適當減免監管費、保險保障基金,調整大病保險資本要求等降低大病保險運行成本。
目前正在制定規范大病保險業務的通知和大病保險示范產品,細化大病保險相關規定,統一和規范服務標準,引導保險公司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保監會表示,要在加大產品服務創新、產品設計精算技術等配套機制、報銷手續、結算服務、專業隊伍、醫療費用控制機制等多方面進行完善,擴大商業保險參與醫療保險體系建設的領域和范圍。
8月30日,保監會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大病醫保由此實現“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