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我們國家的一項基本福利政策,旨在保障我國人民能夠老有所依。為了提升養老保險的保障水平,養老保險制度也是不斷的完善和發展。近來,各種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提出來了。從額度調整的角度看,西藏增收金額最大,每月增加80元,與去年水平持平;其次是上海,每月增加75元。對山東省1級以上退休職工,除給予1級工傷待遇外,給予適當待遇。
今年是我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連續第16年提高,各地繼續堅持限額調整、聯動調整、企事業單位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式。在額度調整方面,各地情況不一,大多集中在每人每月50-60元的范圍內。其中,西藏加發金額最多,每人每月漲80元,與去年水平一致;上海次之,每人每月增加75元,比去年多15元;青海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9元。
天津、遼寧、湖北等地則按退休時間或不同企業類型退休人員進行分類。如:遼寧定額調整仍按退休時間先后劃分為5檔,最多每月增70元,最少增25元。
掛鉤調整是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如,廣東提出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15年,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于15元的,按15元發放。
此外,在2020年調整方案上,各地將繼續對離退休老年人、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企業離退休干部等群體進行適當傾斜調整。山西規定,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可額外領取37元。一級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10元,二級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調整后,企業轉業離退休干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510元,將補充到3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