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為了給員工最好的福利,避免員工來工作時發生意外,產生巨額賠償,增加公司財務負擔,影響公司正常運營。公司都會給員工購買雇主責任險或是團體意外險。那中小型企業該選擇團體意外險好,還是雇主責任險?
什么是雇主責任險?
雇主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所雇傭的員工,在受雇過程中,從事與保險單所載明的,與被保險人業務有關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醫藥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什么是團體意外險?
團體意外險,即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
這兩種保險的區別?
團體意外險,即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一種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形式,而其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
如果這家企業買了雇主責任險:那么雇主自己不需要出這50萬,因為雇主通過雇主責任險將這個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幫他支付這筆錢。
如果這家企業只買了團體意外險:那么由保險公司賠付給這位員工相應的保額,此外呢,這位員工還可以向公司申請賠償。
雇主責任險常見的保障責任包括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意外住院津貼、誤工補償、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法律費用補償。
所以雇主責任的保障相對全面,保障項目會更多一些。
團體意外險保障內容和個人意外險基本一致,包含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和住院津貼。
總得來說團體意外險偏重于員工,而雇主責任險有利于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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