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單個保險產品的保護功能是有限的,因此許多消費者會選擇購買多個保險產品組合的銷售保護計劃以獲得更全面的保護。最近,一位讀者朋友就問我,說他想知道購買重病保險加兩種保險的好處,值得嗎?對這個問題感興趣的朋友請看下面的內容。
一、附加兩全險有什么好處
附加保險,其實就是在原有保險產品的基礎上新增加上附加保險的保障責任。如果重疾險附加上兩全險,那么也就擁有了兩全險的保障責任,即身故保障和保險期滿給付滿期金保障。
具體就是在保險期滿后,被保人沒有出險且存活,那么就可以獲得規定的保險金,具體有多少就看產品規定的,通常是返還主險和附加險的保費。當然在保險期內被保人身故也是可以獲得賠付的,也就是說不管是被保險人身故還是生存保險公司都會給付相應的保險金。
(關于這點大家要知道,附加險是附加主險的,如果主險失效,附加險也是會失效的,所以一般在重疾理賠后,身故保障和返還金也會失效)
二、那么需不需要附加呢
這點其實還是看消費者自身實際情況和需求來考慮。因為一旦附加上兩全險,那么保費將會提高很多(畢竟增加了新的保障責任,保險公司是不會讓自己虧本的),原來可能只需要幾千的保費,附加兩全險后,可能就需要上萬元一年。所以如果家庭預算不足,繳費能力不強的,小編還是不建議附加兩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