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對于很多失業的人來說是一個重要的保障,可以暫時緩解窘境,想要領取失業金要知道一定的知識才可以順利領取,不然會手忙腳亂。小編為您帶來了領取失業金需要什么手續、可以領多少次的相關知識,僅供參考。
2017年領取失業金需要什么手續
前置條件
1、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申請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2張
2、彩照3張(1寸2張,2寸1張)
3、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2份,其中一份必須是原件,另一份為復印件
4、職工失業登記證明書
5、戶口簿或暫住證復印件一份
6、本人銀行存折或對賬簿或開戶申請書的
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到社保局辦理參保人員減少。
2、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7日內持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同頁正反面)、戶口復印件(首頁、本人頁)到就業局失業保險處辦理失業人員登記備案手冊。
3、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處簽發《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單位及時將其送達失業人員本人。
4、失業人員在單位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60日內,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張到就業局培訓處、職介中心分別辦理職業培訓登記和求職登記。
5、失業人員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戶口本、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張到其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按月簽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可以領多少次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如果你不想終止就業,你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只要你已經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享受兩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最多享受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